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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计税方法的选择

发布者:中华会计网 | 发布时间: 2017-02-22 16:25:36 | 点击量: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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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

  (2)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销售额,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3%。

  小结: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无论是否选择简易征收,其销售均为扣除代收代付项目后余额。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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